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小区停车位属于共有部分。具体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2条,共有的动产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以及其他可以独立使用的动产关于小区停车位的新规:1、小区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2、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
您好,民法典关于小区停车位的规定是:小区停车位是属于业主共有的,是业主共同的财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的权利《民法典》物权编第二分编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对小区停车位的所有权进行了这样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
关于小区停车位的新规:1、小区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2、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一、关于小区停车位的规定有哪些小区车位管理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第二百四十条,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我国民法典对小区车位管理的新规定如下: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2、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