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地面车位,是利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建设的,属于小区的附属设施,其所有权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也明确规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原则性规定,区分车位类别界定其法律性质和产权归属,地面车位属于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地下人防车位本质属性为国家战备设施,应
╯▽╰ 楼房首层架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与地下停车位的情形如出一辙,楼房首层架空停车位的产权应由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四、楼房屋顶平台停车位:所谓楼房屋顶平台停车位,是指在小区商品房楼1.地面停车位归属:地面停车位包含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内的,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①建筑区划内的地面停车位属
1、地下车库的产权由开发商与购房者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确定其产权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推定其产权属于购房者共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规划内车位车库是建筑单位在开始建造之初经规划部门批准,并于建造完成后可以办理产权登记的车位。这种车位具有独立性、可分性,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出
一、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应该怎么确定1、地上停车位属于谁要根据车位的设置情况而定,对于本来就是用于规划车位的,可以约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而对于占用业主的道路或者场所设置的车位此时的地下停车场便成了依附于地上建筑物的从物而归属于主物(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人即全体业主。3、所以,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实际上是依附于房屋单元的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