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双方私了,并未报警处理,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哦。关于车主单独修理车辆并向电动车车主索要高额赔偿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
电车追尾汽车的,由电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对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在追尾交通事故中,要进行责任的划分。比如前车在倒车时发生的追尾,事故责任在于前车。法律主观:车辆停靠时被电动车撞了,应当快速下车查看。只是轻微碰撞赔偿问题可以自行协商。协商应当通知保险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即报警。根据《道路交通
≥0≤ 昨天下午电动车追尾汽车,他们说公了还是私了,我看事故不大,就私了,当时他们要三千元钱,我就不乐意了,交警来了,在没有技术的评判和划分责任的情况下我给电动车251. 这种情况下,由于事故责任应属电动车方,机动车方应选择通过保险方式处理理赔。如果私了,很可能会面临
涉及到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法律规定不允许私了。所以,你的坚持是对的。如果是交警定责后协商解决的,没有什么问题,只涉及到如何赔偿。但如果不报警,直接私需要按照过错行为进行赔偿。这里也有例外情况经事故各方当事人确认,事故责任明确且交通事故损失轻微,可以